发布日期: 2017-11-22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677
普通高校本科校内专业评估的探讨

在我国,高校专业评估起始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历经零星实践、试点和扩大推广三个阶段的发展,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评价专业建设水平的重要形式,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保证和关键抓手[1]。教育部袁贵仁部长曾经说过,“评估这件事情非常非常重要,特别特别重要,是天大的事,怎么强调都不过分”。2011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控为主要内容“五位一体”的高等教育教学评估顶层设计[2]。其中,学校的自我评估,是评估工作的基础,体现了高校质量保证的主体地位。

当前高校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部分问题

一是在培养目标方面,存在定位不准,人才培养主线不清晰,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模糊等问题。在培养目标的制定过程中,缺乏完善的、系统的论证和调研,缺少与社会需求的紧密结合,导致培养目标比较宏观、笼统,缺乏特色,且不具体。

二是在培养标准方面,对人才培养缺少明确、具体的培养标准以及可操作的达成度评价机制,造成人才培养效果缺少评价和反馈的过程,在人才培养标准及培养内涵等方面缺乏深入的思考。

三是在课程体系方面,更多的仍然停留于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的“三段式”体系,缺乏以能力培养为导向,以适应经济技术和社会发展以及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为目标的重构过程,培养方案存在学分多、课时重、课程内容重叠等问题。

四是在培养过程方面,“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尚没有广泛的推广。一方面,教师对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对培养目标的支撑缺乏有效的理解,导致教学目的不明确;另一方面,对教学过程缺少行之有效的督导机制,现有教师教学业务考核缺少以学生学习效果为依据的教学质量的监控。

专业建设和发展离不开自身的评价和诊断,在当前的教育发展形势下,借鉴现有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企业协会等评估手段、标准,开展校内专业评估,“以评促建,评建结合”推动专业建设,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尝试。通过校内专业评估,构建专业持续发展的促进机制,可促进各专业科学、有效、高速的发展。

开展校内专业评估的意义

在教育部“五位一体”的教学评估制度中,既包含专业认证、院校评估及国际评估为主要内容的“外部评估”,又包括以“校内评估”为主要方式的自我评估。其中,校内评估作为一种内部评估机制更加全面、深入,具有外部评估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是校内专业评估不分等次,不具功利色彩。外部评估,不管其评估主体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企业协会,其结果往往对高校产生重要的影响,评定的等级直接影响高校的利益,也即具有“利益相关性”。而校内专业评估主要是对待评专业的现状进行客观描述,重在查找专业建设中的不足之处,并给出相应的改进措施。通过评估,为专业建设把脉问诊,帮助专业通过科学规划凝练特色,结合学校发展定位、行业及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明确发展方向,制定发展规划,实现专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通过校内专业评估,激发专业自身建设的内驱力。校内专业评估可采用专业自评与专家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业自评,使得待评专业认真思考办学定位,主动反思和查找专业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差距。同时,通过专家的审查诊断,明晰专业建设中的问题,开阔专业建设的思路。最终,促使待评专业在思想和行动上形成专业建设的内在驱动力[3]

三是校内专业评估具有自身特色,更有利于地方院校的专业建设。在以往的外部评估中,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往往采用同一标准,从而忽略了不同高校在培养目标和培养标准等方面的差异,在科学性上有所欠缺。校内专业评估中,高校可结合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办学条件和办学定位制定具有学校自身特点的评估指标;同时,校内专业评估可采用由专业自身设定符合自身发展的定位和标准,并予以自证的方式,也即“用自己的尺子衡量自己”。因此,评估的结果更加科学和客观,更有利于专业建设的改进评估过程。

四是校内专业评估,可构建“招生—培养—就业”的联动机制,协同育人。招生、培养和就业是人才培养过程中互相关联、密不可分的三个部分。通过校内专业评估,可构建“招生—培养—就业”的联动机制,打破职能部门之间相互独立的状态,借助相互合作、整体协调的机制,形成协同育人的合力[3]

校内专业评估的设计及内涵

1.校内专业评估的设计

科学的评估机制是校内专业评估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保证。与外部评估不同,校内专业评估为诊断性评估,评估的重点不在于对专业进行等级评判或排名,在于研究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评估机制由两方面的动态性闭环系统构成(图1),一方面,围绕评估指标体系形成“标准建立—评估实施—效果反馈”的闭环,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案等可依据专业建设的不同阶段及评估效果的反馈予以动态调整,力求使得校内专业评估更具科学性,更好地为专业建设服务;另一方面,通过“专业评估—专业建设—专业再评估”的过程,形成“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长效机制,更有效地服务于专业建设。 

2.校内专业评估的内涵

一是以培养目标为导向。高等教育的根本问题在于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因此,培养目标是高校专业建设的核心问题。从具体的培养过程来看,培养目标也应是整个培养方案的核心。不同的培养目标,必然形成不同的培养模式,继而对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办学条件及质量监控等产生不同的要求和影响。因此,校内专业评估必须以培养目标为导向,重点考察专业建设中的各个方面对培养目标达成度的支撑。

二是以学生学习成效为依据。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已经得到了国内高等教育界的广泛认可。在校内专业评估中,指标体系的设计及评估实施也必须处处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在以往的外部评估中,往往注重考察教学条件、教学投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而忽略了学生培养质量。校内专业评估,应从注重教学条件的“投入性”评估转向注重教学成效或学生学习成效的“产出性”评估。与教学投入、教学过程方面的评估相比,以学生学习成效为依据的评估更为科学、有效,因为学生学习的成效是教学质量最直接的证据,更具有说服力。

三是强调持续改进。当前的高等教育环境,面临着社会、经济、技术的快速发展。因此,专业除了应具有完备有效的教学管理制度,为所有教学环节设置合理准确的评价机制,并在培养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外,还应具备自我调整与完善的能力,不断改进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等方面以适应社会、经济及人才自我培养等的发展和需求。目前,专业在建设中更多的为自我封闭的模式,缺乏开放的、闭环的反馈机制。一方面,在主要教学环节中,缺乏闭环的质量反馈机制,特别在反馈数据的常态化方面普遍薄弱;另一方面,在培养目标、培养标准及培养方案的制定过程中,缺乏来自企业界、用人单位以及毕业生等外部的客观性反馈。反馈机制的缺乏,显然不利于专业快速适应社会、经济及技术的发展和需求[4]。 

“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几点思考

校内专业评估的目的在于“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以评估为手段,围绕龙头“培养目标”,科学的定义培养标准,加强课程体系、师资队伍等方面的专业建设。因此,校内专业评估应着重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考察。

1.培养目标、培养标准及课程体系的一致性

校内专业评估的中心在于考察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标准及课程体系的一致性。

一是培养目标的定位是否合理。校内专业评估中,对培养目标达成度的考察,应强调所有毕业生是否达到了既定目标。因此,培养目标的设定,除了要充分论证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结合外,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论证培养标准、课程体系和师资队伍等方面对培养目标合理和足够的支撑。同时,着重考察培养过程中对所有学生的全程性培养。

二是各项培养标准是否能够完整支撑培养目标。培养标准主要体现毕业生应具备哪些知识、能力与素质。培养标准既要支撑培养目标,又要与相应的课程体系和培养环节相呼应。

三是课程体系在广度、深度及运行中是否能够有效分解并达成各项培养标准。课程体系的规划与运行是人才培养的主要部分。在以往的课程体系设置中,更多地考虑了设置哪些课程,而忽略了课程设置的合理性,特别是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因此,在课程体系的设置中,宜遵循以下原则:每项培养标准通常需要连续的学习过程才能达成,因此需要足够的课程相对应;应考虑对应的课程在教学与实践内容的广度与深度是否能够匹配该项培养标准。

2.以“持续改进”为核心的动态闭环教学体系

经过水平评估及多年的专业建设,高校在教学管理中通过大量的规章制度,在试卷、试卷分析、实验报告及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中已日趋规范,但在基层教学组织的教学研讨,包括学生、毕业生座谈在内的教学质量的反馈,以及就业和用人单位的调研等方面还相对薄弱。因此,构建以“持续改进”为核心,“课程—课程体系—培养方案”多层次的动态闭环教学体系不失为加强专业建设的有效手段(图2)。

以“持续改进”为核心的动态闭环教学体系包含多个层次:第一层次以课程持续改进为核心。每门课程,特别是专业主干课程,均要求授课、实践和考核必须严格以课程大纲为指引,将同行评价、学生评价及试卷分析等数据反馈给任课教师,以作为下一轮次授课改进的依据。第二层次以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持续改进为目标,基层教学组织应定期开展教学研讨,探讨课程群知识体系的更新与衔接、大纲的调整、教学方法的更新以及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等内容。同时,每年应定期进行毕业生座谈和校友、用人单位的跟踪调研工作,以获取不同阶段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对教学工作的反馈,反馈的信息作为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参考依据。

作为高等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校内专业评估可为高校专业建设提供全面诊断的信息,为专业发展和规划提供决策依据。因此,高校应构建科学、有效的评估机制,通过规范化的评估规程、完善的评估方法积极高效地开展校内评估;同时,专业也应在加强自评工作的同时,完善专业教学状态数据统计,以作为评估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来源:《北京教育》 作者:王腾 孟波 刘红琳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