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上海市《关于深入推进上海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落实《上海海洋大学课程思政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名额
各学院可择优推荐2门,获评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可额外增加1门。根据申报及评审情况,拟立项建设15门左右。已获评上海市学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和学校2021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的本科课程,本次不再立项、重复建设。
二、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课程可由1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若以团队形式,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4名团队教师,且负责教师应承担不少于该课程1/3的教学任务。
2.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课程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以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为重点,将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使命与担当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贯穿到课程教育教学中。
3.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发挥学校一流学科专业优势,立足上海临港新片区“大思政课”综合实验区建设,打造具有海洋特色的课程思政示范课。
4.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及成果示范。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学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促进学生自我教育,使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互支撑,不断拓展课程思政建设方法和途径。
6.课程育人效果显著。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作业论文各环节,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学生评教、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管理与验收
1.获得立项的课程项目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分两个年度拨付,微课视频录制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各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
2.获得立项的课程项目需参与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组织开展的学习和研讨活动。
3.各学院(部)根据项目建设内容要求加强过程检查与项目推进,学校将对各课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会择期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认定。中期检查通过的进行建设经费的第二次拨付,通过验收的认定为“上海海洋大学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学校择优推荐申报上海市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4.各项目结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具体通知另行通知):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报告书。重点阐述课程建设情况及可供本专业或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2)教学设计2-3份。结合课程思政教学实际,提供2-3节(以节为单位)代表性课程的完整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流程说明,尽可能细致地反映出教师的思考和教学设计,在文档中应提供不少于5张教学活动的图片。要求教学设计样例应具有较强的可读性,表述清晰流畅。
(3)最近一学期的完整课程教案(含教学大纲、教学课件等)。教学大纲须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政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载体途径及德育渗透教学成效的评价方法,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教学课件与修订后的教学大纲相配套,课件模板不限。
(4)微课视频(3-5个)。每个15分钟左右,内含思政元素,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mp4格式,单个视频小于500M。
(5)其他相关教学研究成果(教改论文等,选择性提供)。
四、申报流程
1.拟申报个人或团队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按要求制作附件材料,提交学院(部)审核。
2.申报书审核汇总后,学院(部)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
以上材料,请于10月20日前,纸质材料(盖章签字)提交至行政楼315办公室,相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dzhang@shou.edu.cn,其中《申报书》与《附件材料》制成一个PDF文件,文档中签字盖章页需扫描替换。
联系人:张衍栋。联系电话:021-61903826。
附件:
1.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2.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度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上海海洋大学教务处
上海海洋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2023年10月15日